- 內田梨瑚因殺人等罪被判27年,全案定讞
- 被害人村山月遭強迫脫衣、坐橋欄杆後墜溪溺斃
- 共犯小西優花供稱目擊內田推人,已入監服刑23年
- 法官認定即便非直接推落,內田行為仍構成殺害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震驚日本的北海道旭川女高中生墜橋謀殺案,主嫌內田梨瑚(23歲)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7年,由於被告與檢方均未在7月6日法定控訴期限內提出上訴,旭川地方法院證實全案已正式定讞。
案情源於2024年4月,內田梨瑚因不滿照片被上傳至網路社群,與友人小西優花共謀,將當時17歲、居住於留萌市的女高中生村山月強行帶上車,從留萌市載往旭川市神居古潭地區的橋樑。內田命令被害人脫光衣服,要求她坐在橋邊欄杆上,並恐嚇「跳下去」、「去死吧」,導致被害人墜落溪流溺斃。檢方依殺人、監禁及不同意猥褻致死等罪起訴內田。
旭川地方法院法官田中結花6月22日一審宣判,全面認定內田的殺意與殺人行為,採納檢方求刑,判處有期徒刑最長上限27年。法官痛斥其強逼被害人脫衣、逼上絕路的犯罪手法「嚴重踐踏被害者的人格與尊嚴」,認為犯行極其殘忍卑劣,毫無減刑餘地。內田在判決兩天後向律師表明不願上訴,檢方亦未抗告,7月6日控訴期限屆滿後判決確定。
審判期間,內田堅稱「沒有殺意,沒有將被害人推落欄杆」,極力否認殺人罪行。然而,已入監服刑的共犯小西優花(21歲,因同案被判23年)以證人身分出庭,指證目擊內田出手推人,成為戳破內田謊言的關鍵。法官田中結花表示,即便無法斷定被害人墜橋的具體過程,「但是即便受害者是自己墜橋或是不小心墜橋,被告的行為已構成殺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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