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田梨瑚被判27年徒刑,與檢方求刑一致
- 內田因不滿被害人擅自使用其照片而犯案
- 共犯小西優花已判刑23年定讞
- 內田否認殺意,但共犯指證其出手推人
- 宣判時一名男子闖入法庭抗議判太輕,遭逮捕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日本北海道旭川市2024年4月發生震驚社會的17歲女高中生村山月墜橋命案。旭川地方法院今(22)日依殺人、非同意猥褻致死及監禁等罪名,判處23歲被告內田梨瑚有期徒刑27年,刑度與檢方求刑一致。
根據起訴內容,內田因不滿村山月未經允許擅自使用她的照片,於2024年4月18日至19日凌晨,與21歲共犯小西優花共謀,將被害人強行帶上車監禁,從留萌市載往旭川市神居古潭地區的神居大橋。內田在橋上逼迫被害人脫光衣物、拍攝影片,並要求其坐在橋邊欄杆上,持續以「跳下去」、「去死吧」等言語恐嚇,導致被害人墜落溪流溺水身亡。
審判過程中,內田雖承認監禁罪行,但否認殺人意圖,辯稱「沒有讓被害人從橋上墜落」。然而,共犯小西以證人身分出庭時指稱,親眼看見內田「用雙手推了被害者肩胛骨附近」[2][1]。檢方則認定,內田將被害人身心逼至極限,手段極其殘虐,應負主謀之最重責任。
同案共犯小西優花日前已被判處有期徒刑23年定讞。
宣判過程中發生插曲。法官宣讀判決書時,一名年約50至60歲的男性旁聽民眾突然情緒激動,強行闖入法庭審判區域,衝向法官席並大喊「應該判死刑啊!27年算什麼!這樣家屬根本無法得到慰藉!」[3]。法官因此緊急宣布休庭,該名男子隨後被法院工作人員制伏,警方依涉嫌建造物侵入罪將其逮捕。
(新增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焦點從判決結果轉向日本社會對女子監獄環境的爭議。判決出爐後,社群平台X上大量網友轉傳電視節目片段,諷刺女子監獄「像飯店一樣舒適」,相關貼文觀看次數突破數千萬次[2]。多名前女性受刑人反駁此說法,揭露監獄真實狀況:官方發放的生理用品品質極差、背膠僅三條,經血外漏頻繁;止痛藥每週只能領取一次;如廁時間嚴格受限[4][2]。醫療資源嚴重不足,牙科治療被形容為「最糟糕」,獄醫為省事常將蛀牙直接拔除[2]。由於女性受刑人僅占新入監人數約一成,初犯、累犯、短刑期與長刑期者被迫混居,形成「短期犯霸凌長期犯」的潛規則,長期犯為保住假釋資格只能隱忍[5][2]。一名服刑中的女性透過書信透露,入監後因長期精神壓力出現聽力下降問題[5]。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