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患者誤解「建議追蹤」為可做可不做,3年後惡化為肝癌第3期
- 醫師強調「建議追蹤」是切實醫療警告,非可忽略選項
- B肝帶原者若指數正常,建議每半年檢查1次
- 肝硬化患者需縮短至每3個月追蹤1次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報導)
胃腸肝膽科醫師楊子緯近日在粉專分享真實案例,一名患者3年前在其他診所做超音波檢查,報告上明確寫著「建議追蹤」,但他誤解為「可做可不做」,加上自覺無症狀,便再也沒有回診。3年後患者找上楊子緯時,已是肝癌第3期,讓醫師感嘆:「如果早1年來就好了。」
楊子緯指出,肝臟是沉默器官,在徹底壞掉前幾乎不會產生痛覺,患者往往等到「有感覺」才就醫,通常為時已晚。他強調,「建議追蹤」的意思是「你有風險,請認真來」,是切實的醫療警告,並非可忽略的建議。
針對B型肝炎帶原者,楊子緯也提醒,B肝病毒會起伏,當人體抵抗力較弱時可能再次作怪。臨床追蹤最怕發生肝纖維化、肝硬化或長出肝腫瘤。若肝臟指數正常且無纖維化,建議每半年檢查1次;若已出現異常或進展至肝硬化,則需縮短至每3個月1次。他呼籲,有B、C型肝炎、家族肝癌史、脂肪肝或長期飲酒習慣者,每6個月定期追蹤是必要的,且相關檢查健保皆有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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