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院訂8月21日宣判,歷時近4年審理
- 蘇震清一審判10年最重,廖國棟判8年6月
- 陳超明判7年8月、徐永明判7年4月、趙正宇判6月
- 李恆隆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
(綜合三立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被稱為「史上最大立委收賄案」的SOGO經營權行賄案,台灣高等法院歷經近4年審理,已言詞辯論終結,訂於8月21日宣判。本案共有5名時任立委、3名辦公室主任及3名企業人士遭判刑,全案上訴二審。
一審判決於2022年7月6日出爐,涉案立委刑度如下:民進黨前立委蘇震清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為刑度最重者;國民黨前立委廖國棟共同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國民黨立委陳超明共同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7年8月、褫奪公權3年;時代力量前立委徐永明共同犯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7年4月、褫奪公權3年;無黨籍前立委趙正宇犯逃漏稅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
辦公室主任部分,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分別被判1年10月至5年不等,其中丁復華獲緩刑4年、林家騏獲緩刑5年。企業人士方面,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犯交付賄賂罪,應執行1年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1000萬元;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判6年6月;是知管理公司總經理郭克銘應執行8月及2年,均緩刑5年,須支付公庫600萬元。
全案源於2020年,李恆隆為奪回SOGO經營權,透過郭克銘等「白手套」行賄蘇震清等立委,要求舉辦公聽會對經濟部施壓,推動公司法修法。行收賄金額從數十萬元至2000萬餘元不等。聯合報報導指出,蘇震清主動索賄、金額逐年倍增,共計2580萬元,是收賄金額最高者[1];高院受命法官因密集加班審案,一度心肌梗塞倒地,經心臟裝支架後康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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