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預告修法,刪除免稅商店售貨單須經購貨人簽名規定
- 旅客購買免稅商品無須再於售貨單簽名,可簡化結帳流程
- 售貨單得以電子方式儲存,減少紙本使用
- 修法預告期至8月31日止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今日舉行例行記者會,說明已於7月2日預告修正「免稅商店設置管理辦法」部分條文,預告期至8月31日止。修法兩大重點為:刪除售貨單須經購貨人簽名規定,以及增訂售貨單得以電子方式儲存。
關務署表示,現行免稅商店交易資料已可透過資訊系統留存及查核,旅客購買免稅商品時無須再於售貨單簽名,可簡化結帳程序、縮短等候時間,並降低簽名樣式等個人資料外洩風險。此外,供購貨人收執用途的售貨單得以電子方式儲存,未來旅客可透過e化方式保存及查詢購物紀錄,減少紙本單據使用。
關務署指出,此次修法將有助於打造「免簽名、無紙化、更便利」的購物環境,優化旅客購物體驗及免稅商店服務品質,並兼顧數位化發展與環境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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