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稅倉庫資本額增加可線上報備,免換照
- 倉位區號標示放寬,不限牆上,可懸掛或地面標示
- 離島免稅商店瑕疵品經核准可送外維修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今日宣布,已於7月20日公告修正《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放寬多項管理規定,以提升業者經營效能。
新規重點包括:保稅倉庫實收資本額增加,除書面報備外,亦可透過保稅智慧服務平台線上申請,取代換照作業,落實節能減碳及無紙化政策。此外,考量中央區域等特定倉位無牆面可供標示,新規放寬倉位區號標示方式,除牆上標明外,也可透過天花板懸掛或地面標示等方式辦理。
針對離島免稅購物商店,新規增訂其自用保稅倉庫內的銷售用保稅貨物,若有瑕疵品需委外維修,得經海關核准後送外辦理,以維護業者及旅客權益。相關修正內容已刊載於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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