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台中市大雅區某全聯門市去年12月發生一起竊案,一名連姓婦人因飢餓難耐,徒手竊取熟食區一個售價99元的雞腿便當,未結帳即離去。業者清點發現短少後報警,警方循線逮獲。連婦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因為便當最便宜」,加上當時肚子太餓才下手。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依竊盜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連婦未賠償或與業者達成和解,且缺乏尊重他人財產權的法治觀念[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