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姓郵差因偷拍遭中華郵政解雇,提告要求復職及追討薪資50萬餘元
- 台南地院認定解雇合法,判決陳男敗訴
- 法官指出陳男竊錄次數高達31次,工作性質易再犯
- 陳男行為經媒體大幅報導,嚴重影響郵局聲譽及企業形象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曾遭媒體踢爆長期偷拍多名女子私密影像的陳姓郵差,被中華郵政以嚴重影響郵譽為由解雇。陳男不服提告,要求復職並追討薪資50萬餘元,台南地院近日判決陳男敗訴。
陳男在郵局任職9年,被媒體揭露透過交友軟體搭訕女子交往後,在住處或旅館架設針孔偷拍性愛過程,期間長達20年,被害者超過70人,甚至包含未成年少女及癌症病患,還逼被害人簽署性奴契約。中華郵政去年7月召開考成委員會,經全體委員通過逕予解雇。
陳男提告主張,僅犯3件妨害性自主案且與工作無關,是爆料女子竊取硬碟後不實爆料,郵局不應僅憑報導就解雇他,請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並追討復職前工資及退休金共50萬2845元;若法院認定勞動契約已終止,則要求郵局給付資遣費及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中華郵政則主張,陳男長期竊錄他人私密影像,且任職前曾對未滿14歲學生性交猥褻,經法院判決認定屬實,媒體報導並非不實,其行為已嚴重影響郵譽及企業形象,造成民眾收信時有所擔憂,也影響員工對職場安全的信任。
台南地院審理後指出,陳男竊錄次數高達31次,對裝設針孔駕輕就熟,其工作性質為長時間在外單獨投遞信件,會接觸眾多女性住家及工作場所,難保不會再犯。法官認定陳男違反工作規則第75條不得損害名譽及信用的規定,媒體報導以「淫魔郵差」等標題描述,已對郵局企業形象造成負面影響,中華郵政解雇符合規定,判決陳男敗訴。全案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