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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公布總預算 批示人事費不宜刪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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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總預算人事費立法院賴清德預算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賴清德公布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 批示人事費為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
  • 總預算公布前依預算法第54條執行之經費屬合法支出
  • 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已將批示函致五院
  • 立法院8月通過總預算時凍結卓榮泰薪資、刪除黨產會待遇[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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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總統賴清德今(18日)公布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行政院去年8月將預算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未依法於去年底前完成審議,延宕至今年8月14日三讀通過,昨日將咨文送出,總統今日公布。

為維護公務員權益、保障機關依法行政,賴清德在公布案批示兩點:一、憲法保障服公職的工作權,人事費用係法定經費,立法院不宜刪減或凍結;二、總預算公布前,各機關依預算法第54條規定執行之相關經費,屬合法支出,允為妥適處理。總統府秘書長潘孟安已將批示內容函致五院。

立法院8月14日通過的總預算案中,凍結行政院長卓榮泰9月至12月薪資,並刪除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政務人員待遇[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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