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檢追加起訴4名共犯,各求刑8年及1年
- 槍手林于翔已於5月被起訴並求刑15年
- 4人協助購買手機、提供境外門號及協助逃亡
- 蕭男疑因投資生技公司糾紛遭鎖定
- 槍手犯案後4度變裝、換乘交通工具製造斷點
- 幕後主使者仍在追查中
(綜合自由時報、TVBS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28)日針對今年農曆大年初五(2月21日)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煥麗美形診所的槍擊案,追加起訴4名共犯。檢方認定林子博、吳浩源、陳俊智及林家瑜協助槍手林于翔策劃犯案、提供手機及協助逃亡,依重傷害未遂、非法持有槍砲、持槍在公共場所射擊、參與犯罪組織等罪追加起訴,並對林子博、吳浩源、陳俊智各求刑8年,林家瑜求刑1年。幕後主使者仍在追查中。
起訴指出,蕭姓負責人疑因投資生技公司與人發生糾紛,遭幕後主使者鎖定。林子博等4人於今年1月16日先在新北市新店區碰面,由陳俊智向不知情手機業者購買5支二手iPhone,並要求刪除交易紀錄,再交由林子博、吳浩源;吳浩源取得境外門號插入手機,分別註冊不同iCloud帳號,供同夥聯絡及躲避查緝。
槍手林于翔2月間因另案在南投遭查獲持有槍械,交保後仍繼續參與計畫。2月18日晚間,他由石姓男子載往苗栗縣竹南鎮與林子博碰面;因原手機已遭查扣,林子博隔日凌晨自台北南下購買新手機交付。2月21日上午,林于翔取得來源不明的槍枝及子彈後,頭戴深色鴨舌帽、身穿墨綠色上衣,背著淺色背包搭乘計程車前往診所附近埋伏。
當天中午12時41分,蕭男在診所外主持春節團拜儀式,林于翔趁現場人員聚集時,持改造手槍近距離連開3槍,其中1槍貫穿蕭男右小腿,另1槍擦過左小腿,造成右下肢腔室症候群、右腓骨骨折及多處傷口。現場另有3名員工遭子彈或碎片波及,送醫後無嚴重傷亡。
林于翔犯案後隨即逃逸,先後在北市大安區、士林區、新北市林口區及桃園市等地,透過步行、搭車轉換不同交通工具,並4度變裝、更換鞋襪與衣物,隨後南下至苗栗高鐵站、台中一中街等地,刻意製造查緝斷點。2月24日他將原持用手機丟棄在高雄市新興區,改用陳俊智事前購買的另一支手機聯絡。
檢警2月26日凌晨在嘉義縣番路鄉拘提林于翔到案,查扣現金21萬元、西瓜刀、折疊刀及辣椒水等物。北檢已於5月間依重傷害未遂、非法持有槍彈、持槍於公共場所射擊等3罪起訴林于翔,並求刑15年。林子博等人在得知槍手落網後隨即密集聯繫,檢方認定4人與幕後主使者間具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
檢察官李明哲指出,眾人犯前縝密規劃、刻意製造查緝斷點,且在人潮聚集的公共場所開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後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且4人均飾詞狡辯、不吐實,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林子博等人另涉苗栗竹南暴力討債等案,由苗栗、南投地檢署另案偵辦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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