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車司機不滿乘客太晚招手,兩度離座理論並嗆聲
- 司機辯稱「你刷卡有紀錄」只是氣話,法官未採信
- 橋頭地院依恐嚇罪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 司機犯後未與乘客和解,全案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報導)
高雄港都客運70線公車蔡姓司機,2024年2月15日下午行經長庚醫院站時,因不滿王姓乘客「太晚招手」,竟兩度離開駕駛座衝向王男座位作勢攻擊,並嗆聲「你刷卡會有紀錄」,案經送辦起訴。橋頭地院法官勘驗車內畫面後,日前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蔡男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男到案後否認恐嚇,辯稱是「走到」乘客旁邊,因感到不舒服才走過去2次,「你刷卡有紀錄」只是氣話、常識,無恐嚇意圖。但法官認為,乘客對司機背景一無所知,依社會一般觀念,司機的動作和言語可能讓人聯想到利用個資尋仇報復,因而心生畏懼,屬於加害他人生命、身體之惡害通知。
法官另指出,蔡男在爭執中曾罵三字經,經其他乘客阻擋才返回駕駛座,待其他乘客下車後又再度上前理論。雙方均持手機錄影,蔡男要求刪除影片遭拒後,才說出「好,你刷卡會有紀錄」。考量蔡男犯後未能與乘客達成和解,判處拘役4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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