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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公車自撞騎樓 司機稱已開12小時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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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事故台北客運板橋疲勞駕駛超時工作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板橋凌晨公車自撞騎樓,2名乘客頭部輕傷送醫
  • 61歲張姓司機酒測值為0,自稱已開車近12小時
  • 警方懷疑疲勞駕駛,確切肇因待調查
  • 新北交通局要求業者交出司機出勤記錄,釐清是否超時[6]
  • 若查有管理疏失將開罰並列入評鑑扣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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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TVBS新聞等6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板橋區今(16)日凌晨0時許發生公車自撞事故。一輛台北客運793路線末班車行經文化路一段往樹林方向,在轉彎處疑因駕駛恍神,直接衝上人行道,撞進北門街2號的飲料店騎樓柱子,巨大聲響驚動附近居民。監視器畫面顯示,公車過彎時完全未煞車。

車上2名乘客受傷,分別為17歲陳姓高中生及26歲蔡姓男子,均為頭部輕傷,送醫後無大礙。三立新聞報導稱司機也受輕傷送醫[2],但多數媒體僅報導2名乘客受傷。61歲張姓司機酒測值為0,他向警方供稱當天已駕車近12小時,疑似疲勞駕駛肇事。警方已調閱監視器影像,確切肇因待釐清。

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表示,已請台北客運調閱肇事司機的出勤記錄、休假表及行車記錄器,調查是否涉及超時工作疲勞駕駛,釐清是管理疏失還是個人因素。勞基法規定正常工時1日8小時,加班不得超過12小時且不得連續工作,每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息。若查有管理疏失,將依規定開罰並列入評鑑扣分[6]。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業者澄清司機實際駕駛約9小時,非12小時
  • 研判事故主因為恍神,非疲勞駕駛
  • 總經理李建文為旗下多起事故公開道歉
  • 業者發放2名乘客各2000元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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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客運總經理李建文出面澄清,司機所稱「已開12小時」包含中退及趟次間休息約3小時,實際駕駛時數約9小時,並未違反勞基法規定[4]。經調閱監視器,事發地點無行穿線,研判駕駛為恍神而非疲勞駕駛。李建文也為今年旗下多家客運公司接連發生事故向社會道歉,並表示將全面裝設ADAS系統(先進駕駛輔助系統)改善行車安全,同時坦言缺員是問題之一[3]。業者已當場發放2名乘客各2000元慰問金,並承諾負擔後續醫療及財損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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