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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擬禁捷運手機外放 違者最高罰4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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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防治廣州手機外放罰款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廣州擬立法禁止捷運、公車等公共運輸上手機外放聲音
  • 違者經勸阻不改正,最高可罰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700元)
  • 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預計10月審議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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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中國廣東省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今日在官網公告「廣州市噪音污染防治規定(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預計10月審議表決。草案將公共運輸工具上的「手機外放」行為列入管理對象。

草案規定,在公共交通運輸工具內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不得外放聲音。若乘客外放聲音,司機或乘務人員應先勸阻;經勸阻仍不改正者,由公安機關說服教育、給予警告,並可處人民幣200元(約新台幣940元)以上、1000元(約新台幣4700元)以下罰款。

草案同時對工業噪音、夜間連續施工噪音、機動車「炸街」(非法改裝或猛催油門等行為)噪音、商業經營噪音、公共場所活動噪音、室內裝修噪音等多種噪音源提出管控要求,並明確訂出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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