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琦、源樂以芥花油混充進口橄欖油,不法獲利3760萬元
- 北檢依違反食安法起訴4人,負責人黃月雪、李尚融遭求刑5年
- 混油比例為每20公升橄欖油混580公升芥花油
- 業者兩度進口真品「蒙特樂橄欖油」出示文件取信消費者[1]
- 司機傅世杰、會計李正琦亦遭起訴
- 檢方已查封混充油品並追查產品流向
(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橄欖油混充案,認定融琦國際與源樂國際2家公司,以低價芥花油混充進口橄欖油,不實標示「義大利」及「100% PURE橄欖油」高價出售,不法獲利3760萬元,今(14)日依違反《食安法》起訴融琦負責人黃月雪、源樂負責人李尚融共4人,並對黃、李具體求刑5年。
起訴指出,李尚融、黃月雪為母子關係[2]。自2016年起,先透過源樂公司向大統益及福壽實業購買大量芥花油,同時向好市多內湖、北投分公司購買西班牙初榨橄欖油[1]。由會計李正琦在塑膠瓶上黏貼載有「100%PURE Olive Oil」、成分標示為100%橄欖油、原產地義大利等不實標籤,營養標示處亦記載虛偽內容,使產品脂肪酸組成貼近衛福部食藥署資料庫中橄欖油的數值[1]。
司機傅世杰將黏有標示的塑膠空瓶載至新北市深坑區倉庫,依指示將芥花油及橄欖油以「每20公升橄欖油混充580公升芥花油」比例倒入油槽,製成600公升的調和油,再填充進塑膠空瓶內,謊稱為義大利進口100%橄欖油[1]。
為取信消費者,黃月雪等人於2023年10月及2024年12月,兩度自義大利進口玻璃瓶裝「蒙特樂(Menzteler)橄欖油」[2],取得食藥署輸入查驗申請書及進口報單,銷售時出示予消費者,使其誤信購買產品為義大利進口100%橄欖油[1]。為避免消費者透過融琦公司進銷貨資料察覺混油,刻意以源樂公司名義進貨芥花油後再交由融琦公司使用[1]。
檢方統計,融琦、源樂2024至2025年合計銷售調和油金額分別為1645萬938元、2020萬4549元,傅世杰獲報酬94萬5000元[1]。
同案遭起訴的還包括司機傅世杰、會計李正琦[3]。全案由調查局嘉義市調查站、嘉義市警局報請檢察官吳啟維指揮偵辦,並會同衛福部食藥署、台北市及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搜索、查封混充油品,依法通報追查產品流向及下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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