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姓陸配帶2女碧潭投水,二審判16年6月
- 辯護人未上訴,檢方上訴三審中
- 高院今開延押庭,簡女放棄上訴、對延押無意見
- 簡女自述在看守所定期看診服藥、參加課程
- 檢方主張仍有羈押必要,請求延押
碧潭溺殺2女 陸配放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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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案碧潭羈押陸配高院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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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簡姓陸配2024年7月因與公婆爭執,帶8歲、10歲女兒至碧潭投水,釀成2女溺斃悲劇。一、二審均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刑16年6月。辯護人未再上訴,但檢方提起上訴,案件現由最高法院審理。
高院今(9)日代最高法院召開延押訊問庭。簡女當庭表示尊重二審判決,放棄上訴,對繼續羈押也無意見,僅要求若有羈押通知寄給丈夫。她自述在看守所定期看身心科、規律服藥,並參加課程。檢方則主張羈押原因尚未消滅,建請法院裁定延押。法官諭知,是否延押由合議庭評議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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