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自幼遭母施暴,包括熱水燙傷、抓頭撞牆、菜刀追砍
- 母親逼女兒假扮智能障礙詐領補助
- 國中時被逼當檳榔西施並繳交收入
- 車禍住院時母親為求償建議高風險腦部手術
- 法院認定情節重大,判決女子免扶養生母
(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一名女子小美(化名)自幼長期遭生母施暴,包括被熱水燙傷、抓頭撞牆、衣架藤條毆打,甚至被要求假扮智能障礙以詐領補助,國中時還被逼去當檳榔西施並繳交收入。女子成年後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母親所為情節重大,判決女子免扶養生母。
判決指出,小美4歲時父母分居後,童年屢遭母親暴力對待,包括以熱水傷害、徒手毆打、藤條抽打、抓頭撞牆,並伴隨言語恐嚇。ETtoday新聞雲進一步報導,母親曾將小美頭部強壓入滾燙熱水後剃光頭髮,導致她在學期間飽受嘲笑;也曾拿菜刀追砍,並將她過肩摔後軟禁房間[1]。
母親為請領補助款,曾要求小美和妹妹裝成智能障礙者;國中時小美因畏懼家暴逃家,卻遭更嚴重的暴力對待。高中後她半工半讀自行負擔生活費,母親卻時常到她工作的加油站討錢。小美因嚴重車禍住院期間,母親為向對方要求高額賠償,一度建議進行較高風險的腦部手術,最終未獲醫療人員採納。
法院傳喚多名證人,證詞均提及小美及其手足長期遭毆打、限制行動、生活照顧不足及遭恐嚇等情況。母親則辯稱,過去行為是因家庭經濟困難及傳統教養方式所致,並非虐待,且仍有提供部分生活支持。
法官認定,母親對子女長期施以身體及精神上不法侵害,已達情節重大程度,若仍要求子女負完全扶養義務,有失衡平,因此判決免除小美對母親的全部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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