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母吸毒害子女吸入愷他命煙霧 判10月

已沉寂
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妨害幼童發育罪愷他命橋頭地方法院高雄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陳女以一天一包頻率施用愷他命,致子女吸入毒品煙霧
  • 孩童毛髮驗出愷他命、去甲基愷他命陽性
  • 橋院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0月徒刑,可上訴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陳姓女子於民國113年間,在其前配偶位於杉林區住處及祖母位於燕巢區住處,以一天一包的頻率施用毒品愷他命,導致同住的子女長期吸入含愷他命煙霧。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於113年6月間安置孩童,採集毛髮送驗,結果呈愷他命、去甲基愷他命陽性反應,檢方偵結起訴。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尿液檢驗報告、社會局查訪資料及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表等事證,認定陳女犯妨害幼童發育罪。法官考量陳女為孩童生母,卻數次在共同居住的密閉空間內吸食毒品,且孩童毛髮檢出的毒品濃度非低,判處10月徒刑。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