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癌母引誘9歲女兒施用嗎啡,並持美工刀割傷子女拇指
- 子女透過社工表達「希望媽媽不要被關」
- 法官考量被告身心狀況及子女意願,宣告緩刑4年
- 合併應執行2年,需服120小時義務勞務及法治教育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一名長期罹患惡性腫瘤的母親,竟將醫院開立的止痛嗎啡引誘年僅9歲的女兒施用,並持美工刀割傷兩名子女的右手大拇指。社會處獲報後緊急將幼童安置,經社工陪同就醫採尿,結果呈現嗎啡陽性反應,全案曝光。
檢方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傷害罪嫌起訴。庭審中,被告坦承所有犯行,針對引誘施用毒品部分,辯稱因自身罹病、身心狀況不佳所致。
法官審酌被告患有疾病,且引誘施用毒品僅有一次,惡性尚非重大;兼考量社工轉達子女希望母親不要被關押的意願,認若科以法定最低刑度恐有情輕法重之憾,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法官同時嚴正指出,被告身為人母卻引誘子女施用毒品、傷害子女,嚴重戕害兒童身心健康,破壞家庭信任關係。
法院審結後,分別依成年人引誘未成年人施用第一級毒品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7月及7月,合併應執行2年,宣告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命被告禁止對子女實施家暴,且需向指定機構提供12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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