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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誠告謝寒冰誣告罪 北檢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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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曹興誠深偽誣告罪謝寒冰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曹興誠告謝寒冰誣告罪,北檢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 謝寒冰先前被控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罪,已獲不起訴確定
  • 送驗照片僅1張無法判定深偽,其餘均非深偽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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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聯電創辦人曹興誠去年擔任立委徐巧芯罷免案領銜人,遭名嘴謝寒冰在直播節目中公布其與一名大陸籍單姓女子的親密合照,質疑其政治立場。曹興誠隨後對謝寒冰提告,指控其涉犯選罷法、個資法及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罪,謝寒冰獲不起訴確定。曹興誠事後反遭告發誣告罪,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曹興誠罪嫌不足,亦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偵辦期間,將相關照片送刑事局及法務部調查局進行深偽鑑定。送驗的10餘張照片中,僅1張測得1次深偽、4次無深偽造,鑑定結果為「無法判斷」,其餘照片均未發現深偽跡象。檢方因此認定謝寒冰散布的內容尚屬合理評論範疇,且難認有散布謠言或深度偽造影像之實,故對謝寒冰處分不起訴。曹興誠不服,向台灣高檢署聲請再議亦遭駁回,謝寒冰獲不起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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