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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擬設全國電話中心 減輕書記官壓力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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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書記官立法院電話中心高金枝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司法院規劃成立全國電話中心,盼12月測試、明年1月上路
  • 高金枝:接聽電話對書記官是負擔與工作騷擾
  • 立委張雅琳:書記官離職率飆升,新北、台北地院去年增2倍
  • 三等書記官職務列等擬調至薦任第六職等,朝野有共識
  • 法警職等修正遭銓敘部反對,認為跨4職等不符規定
  • 司法院修法擬對妨害法庭秩序者逕處罰鍰,立委林淑芬反對
  • 林淑芬指控司法院以毒駕修法當籌碼,高金枝嚴正否認[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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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為減輕書記官工作壓力,司法院規劃成立全國電話中心(Call Center),以專責人力統一處理民眾電話查詢。司法院秘書長高金枝今(5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時表示,希望今年12月開始測試、明年1月正式上路。

高金枝指出,對書記官而言,接聽電話是沉重的負擔與工作騷擾,且書記官僅能回答程序問題,無法回答事實問題。她強調,若能將電話業務分流,相信書記官能更專心處理輔助審判事務。司法院自今年1月起已開始蒐集書記官被詢問的常見問題,累計上千個題目,未來將由電話中心統一回覆。

立委張雅琳質詢時指出,書記官離職率明顯攀升,以新北及台北地院為例,去年離職率飆升2倍,報到率也極低,主因與詐騙案件頻傳導致工作量暴增有關。她呼籲改善工作環境與薪資,讓新人進得來、舊人留得住。

今日委員會併案審查《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與行政部門對於調整三等書記官職務列等至「薦任第六職等」已有共識。不過,法警職務列等擬由「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修正為「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銓敘部認為跨列4個職等與《公務人員任用法》第6條規定不符,建議維持原列等。

此外,司法院修法版本針對妨害法庭秩序者,擬賦予法院得逕處3萬元以下罰鍰的權力;若1年內再犯,加重科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萬元以下罰金。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質疑此舉降低觸法門檻,動輒得咎,認為應刪除。她另指控司法院以毒駕修法為籌碼,要求行政院同意刑事訴訟修法版本(判刑2年以下法官可不用寫判決書)。高金枝數度反駁,強調「絕對沒有這件事,這根本在侮辱我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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