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將不滿判決衝撞北檢 檢起訴求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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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毀損公物衝撞邵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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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17)日偵結今年9月3日清晨發生的計程車衝撞北檢大門案,依毀損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恐嚇公眾等罪嫌起訴邵姓男子,並以犯行已由訴訟爭議升高為對司法機關及公眾安全的暴力攻擊,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同時宣告沒收犯罪所用車輛。
起訴指出,邵男因歷經多起司法案件敗訴,對司法機關心生不滿。9月2日下午駕駛車身貼有「司法不公」、「行政濫權」、「官逼民反」、「司法已死」字樣的計程車,在司法院及總統府周遭繞行勘查環境。3日清晨5時許,先將車停在博愛路司法機關前,下車移動車道拒馬後返回車內,隨即駕車衝撞機關大門,造成西側大門門框凹陷、玻璃門片破裂不堪使用。警方於5時46分到場將其逮捕。
邵男被逮後坦承犯行,因拒絕交保遭收押。檢方認定其涉犯毀棄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恐嚇公眾及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屬一行為觸犯數罪名的想像競合犯,請法院從一重論以毀棄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
ETtoday新聞雲獨家報導,邵男曾一度想衝撞高等法院,但擔心高院前方的階梯可能損壞車身,因此隔天清晨變更目標,從車道衝撞北檢、北院共用大門[1]。聯合報則補充,邵男移送北檢複訊時大喊「司法已死!行政濫權!官逼民反」,並表示「我該走的程序我都走了,包括監察院、包括再審、再審、再審,再被駁回」[4]。
檢方指出,邵男執著於個人主觀不滿,先濫行訴訟後,又進一步以駕車衝撞激烈手段宣洩情緒,已由訴訟爭議升高為對司法機關及公眾安全的暴力攻擊,為維護司法尊嚴、公共安全及法治秩序,並避免衍生後續模仿效應,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犯案車輛雖登記在交通公司名下,但實為邵男購入、管領使用,也請法院宣告沒收。全案預計下週移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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