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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將衝撞北檢大門 羈押42天後10萬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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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保台北地檢署羈押衝撞邵立達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邵立達因不滿車禍被判有罪,駕車衝撞北檢大門
  • 被捕後拒絕交保,遭羈押42天
  • 法官日前認定無羈押必要,裁定10萬元交保
  • 邵男僅坦承毀損公物罪,強調刻意避開人群犯案
  • 檢方為防模仿效應,建請從重量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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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計程車司機邵立達因不滿車禍案件被判有罪,今年9月3日清晨駕駛貼有「官逼民反」、「司法已死」字樣的計程車衝撞台北地檢署大門,造成門框凹陷、玻璃破裂。邵男被捕後,檢方原諭令10萬元交保,但他拒絕辦保,9月4日遭裁定收押。

檢方依毀損公物、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3罪起訴邵男。台北地院9月22日開移審庭,邵男僅坦承毀損公物罪,強調犯案前已確認大門內無人,並刻意選在清晨避開人群,不希望影響他人。法官當庭表示,邵男尚未得到「自認」的司法公正,有再犯之虞,且偵查中即表示無力負擔保金,裁定續押3個月。

法官在庭上曾語重心長對邵男表示,「司法是有瑕疵的」,不是百分之百完美,而邵男「選擇了錯誤的方式面對」[2]。

日前法院再度開庭,邵男承諾賠償公物損失,法官認定已無羈押必要,裁定以10萬元交保。邵男共計被關押42天。

邵男對司法的不信任源於2018年一起交通過失傷害案件,一審獲判無罪,二審卻逆轉改判拘役20日,上訴三審遭駁回確定。此後他多次提起訴訟,控告處理事故的警員誣告等罪,均遭不起訴或簽結[1]。

檢方認為,邵男執著於個人主觀不滿,先濫行訴訟,又開車衝撞機關宣洩情緒,為避免衍生模仿效應,起訴時建請法院從重量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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