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髮廊老闆假按摩猥褻女客,致其羞忿輕生
- 國民法官法庭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
- 林男始終否認犯行,辯稱不認識被害人
- 法院認定輕生與猥褻行為具因果關係
- 全案仍可上訴
髮廊老闆假按摩猥褻 致女客羞忿輕生判1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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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國民法官強制猥褻輕生髮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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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南投水里鄉一名林姓髮廊老闆,2022年10月間為一名女客按摩肩頸時,將她帶至店內深處有屏風遮擋的躺椅,趁店內無其他客人,假藉按摩名義強制猥褻。林男拉開女子衣物、解開內衣,徒手觸摸其胸部、乳頭及大腿內側,女子二度以手壓住林男手臂表達拒絕,並痛斥「你們都這樣沒有講的喔」,林男才停手改為洗頭。
女子返家後深感羞忿,產生輕生意念,2022年10月16日撥打113保護專線求助,2023年5月2日報案,最終於2023年9月3日在居所輕生身亡。
南投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時,林男始終否認犯行,辯稱不認識該女子、對方未曾到店消費;辯護人則主張女子輕生可能源於其他生活壓力。國民法官法庭綜合女子生前偵查中證述、丈夫及親友證詞、家暴中心社工與心理諮商師說法、身心科病歷及對話截圖等證據,認定林男違反女子意願強制猥褻,且女子輕生與該行為所生羞忿具有因果關係。
國民法官法庭審酌林男犯罪手段、使家屬痛失至親、犯後否認犯行且未和解賠償等情狀,依刑法第226條第2項強制猥褻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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