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民眾將垃圾放子母車旁,遲近一年遭環保局開罰
- 有人4天收10多張罰單,痛批環保局搶錢
- 議員鄭文婷質疑未設回收車卻開罰,助長檢舉獎金
- 黃姓民眾估收45張罰單,罰款近20萬元[2]
- 環保局:垃圾落地即違法,可提訴願救濟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市民眾近日陸續收到環保局針對去年8、9月間將垃圾或回收物放置於子母車旁所開出的罰單,有人4天內收到10多張,痛批環保局「搶錢」。市議員鄭文婷接獲大量陳情,質疑環保局未設置回收車,卻對民眾放置回收物開罰,形同鼓勵檢舉達人賺取獎金。
黃姓民眾表示,他每週至安養中心探望家人時順道放置回收物,多年來皆如此,如今卻收到罰單。若以去年每張3600元、今年提高至4800元計算,從去年8月下旬至今長達11個多月,恐累計收到45張罰單,罰款近20萬元[2]。另有民眾反映,子母車垃圾堆積如山時,垃圾滾落地面也遭開罰,認為不近人情。
基隆市環保局回應,依廢棄物清理法,垃圾包含一般垃圾、資源垃圾及廚餘,基隆實施垃圾不落地,只要落地即屬污染行為,依法處分無誤。環保局強調,開罰均經審核影片照片並函請當事人陳述意見,民眾若有疑義可透過意見陳述或訴願程序維護權益。環保局已增加審查人力,精進行政流程,並強化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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