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蘆竹2名乘客將上半身探出車窗比「YA」,危險行為遭錄影上傳
- 警方已鎖定車牌,將通知涉案人到案
- 違反道交條例,最高可罰1.8萬元,未繫安全帶另罰
- 警方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1]
(綜合聯合報、壹蘋新聞網報導)
近日社群平台流傳一段驚險影片,一輛自小客車行駛於桃園市蘆竹區南山北路二段附近時,後座兩名乘客將頭、手及上半身伸出車窗外,還手比「YA」,行徑相當危險。蘆竹警分局獲悉後已展開調查,並鎖定特定車牌,將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
警方表示,兩名乘客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7款「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若查證屬實,最高可處1萬8000元罰鍰;行駛中未繫安全帶行為,也將依同條例第31條第1項併同舉發。
此外,相關危險駕駛及影響往來人車安全部分,警方將調閱路口影像,通知行為人到案釐清,並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1]。蘆竹分局呼籲,乘客將頭、手或身體部位伸出車窗易發生不可預測風險,請民眾切勿模仿。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