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市新增6處科技執法,明年1月12日正式啟用
- 2處固定式取締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
- 4處移動式取締闖紅燈
- 1處既有設備移置至南大路與公竹路口,改取締未停讓行人
- 即日起至明年1月11日為宣導期
竹市新增6處科技執法 明年1月12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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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未停讓行人科技執法闖紅燈高虹安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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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今日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宣布新增6處科技執法設備,包括2處固定式及4處移動式,並將1處既有移動式設備移置至新地點。即日起至明年1月11日為宣導期,明年1月12日起正式執法。
固定式科技執法設於中山路/北大路/四維路口及西大路/食品路/寶山路口,取締「闖紅燈」及「未停讓行人」。移動式科技執法設於光復路/建中路口、中華路/民生路口、中華路/中山路口及經國路/水田街口,取締「闖紅燈」。
原設於中華路二段與林森路口的科技執法設備,因已見成效,移置至南大路與公竹路口,取締項目改為「未停讓行人」,宣導期及正式執法日期與新增設備相同。
市長高虹安表示,設置科技執法並非以處罰為目的,而是希望保障交通安全、培養安全用路習慣。警察局長陳源輝提醒駕駛行經路口應落實「慢、看、停」,行人也應在合法地點穿越道路,遵守「停、看、聽」原則。警方表示,未來將視肇事及違規情形滾動調整移動式設備設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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