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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巨峰葡萄豪雨災損 每公頃救助19.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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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天然災害救助巨峰葡萄豪雨農業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0608豪雨致南投巨峰葡萄災損,每公頃救助19.5萬元
  • 申請期限至7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
  • 作物損害率須達20%以上才符合救助資格
  • 立委馬文君向農業部反映後,中央於7月1日公告救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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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今年6月8日豪雨造成南投縣巨峰葡萄嚴重災損,農業部7月1日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受災農民可自7月2日起至7月15日止,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每公頃可獲19萬5000元救助,逾期不予受理。

南投縣政府農業處表示,0608豪雨造成縣內巨峰葡萄園出現裂果、落果及枝葉受損等災情,經地方勘查並彙整災損資料後,農業部公告南投縣適用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作物損害率須達20%以上才能核發救助,未達20%則不予救助。

立委馬文君表示,6月8日豪雨造成南投產區巨峰葡萄落果嚴重,許多農民向她陳情,她隨即向農業部農糧署反映,要求中央儘速辦理災損勘查並爭取啟動現金救助,中央於7月1日將南投縣巨峰葡萄正式納入救助範圍[1]。

縣府提醒,農民申請時須備妥地籍謄本正本或土地所有權狀、身分證、私章及農會帳號等文件,向土地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承租土地耕作者也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受理期限至7月15日止,僅10個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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