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彰化花生因豪雨受損,農業部啟動現金救助
- 田區損失逾2成,每公頃可獲3.6萬元救助
- 整批無法販售的受損莢果,每台斤補助8元
- 夾雜可販售者,業者須以每台斤15元以上收購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近期連日豪雨影響一期作落花生採收,雲林、彰化部分田區出現積水、植株腐爛及莢果發芽等情形。農業部已公告兩縣為落花生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田區損失率達20%以上者,每公頃可獲現金救助3萬6000元。
農糧署今(24日)進一步宣布啟動受損莢果補助處理措施。針對因雨造成腐爛、發芽、破損或品質劣變的帶殼落花生,若整批均已無法販售,經確認後農民每台斤可獲政府補助8元,由配合單位在收受時先行支付。
若受損莢果中夾雜具有商品價值者,農民不必事先自行分類,由配合單位確認品質後,依災害莢比例給予不同購買價格。業者至少需以每台斤15元以上收購,並支付全部價款;政府再按其中認定為災害莢的重量,每台斤補助配合單位8元處理費。
農糧署表示,現金救助協助減輕田間生產損失,災害莢補助則協助採收後無商品價值或僅具部分價值的受損莢果找到處理管道,從田間到銷售端全程提供協助。
(新增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高粱、仙草及文蛤等農漁產品亦獲災害救助,農業部已公告相關補助金額與申請時程。
農業部繼6月16日公告落花生救助後,於6月25至26日再公告高粱每公頃救助2.8萬元、仙草每公頃4.1萬元,受損逾20%者即日起至7月8日向當地公所申請。文蛤救助地區為台西、麥寮、口湖及四湖,每公頃24萬元,較過去16萬元大幅提高,漁民可於6月27日至7月9日申請。
為防止災害莢回流市場,作業程序明定由在地農會優先擔任配合單位,災害莢須進行堆肥或合法處理,不得流入食品加工或銷售鏈;申報不實或重複申領者將追繳款項。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