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雲林、彰化花生因豪雨受損,農業部啟動現金救助
- 田區損失逾2成,每公頃可獲3.6萬元救助
- 整批無法販售的受損莢果,每台斤補助8元
- 夾雜可販售者,業者須以每台斤15元以上收購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近期連日豪雨影響一期作落花生採收,雲林、彰化部分田區出現積水、植株腐爛及莢果發芽等情形。農業部已公告兩縣為落花生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田區損失率達20%以上者,每公頃可獲現金救助3萬6000元。
農糧署今(24日)進一步宣布啟動受損莢果補助處理措施。針對因雨造成腐爛、發芽、破損或品質劣變的帶殼落花生,若整批均已無法販售,經確認後農民每台斤可獲政府補助8元,由配合單位在收受時先行支付。
若受損莢果中夾雜具有商品價值者,農民不必事先自行分類,由配合單位確認品質後,依災害莢比例給予不同購買價格。業者至少需以每台斤15元以上收購,並支付全部價款;政府再按其中認定為災害莢的重量,每台斤補助配合單位8元處理費。
農糧署表示,現金救助協助減輕田間生產損失,災害莢補助則協助採收後無商品價值或僅具部分價值的受損莢果找到處理管道,從田間到銷售端全程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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