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軒安涉性侵女藝人,一審判4年10月,二審今首開庭
- 梁軒安步入法院時稱「不會」認罪
- 一審認定梁犯後態度惡劣,私下聯繫證人教導證詞
- 梁軒安曾發10點聲明,稱律師不讓他說話
蕭淑慎丈夫梁軒安涉性侵 二審仍不認罪
已沉寂2報告10篇6家追蹤自
強制性交性侵梁軒安蕭淑慎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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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2家媒體報導)
藝人蕭淑慎的丈夫梁軒安,被控於2023年11月間,在丹內野奢莊園民宿房間內,對旗下女藝人兼私人特助掐脖、打巴掌後性侵得逞。士林地院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月徒刑,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21日)首度開庭。梁軒安步入法院時被問及是否認罪,簡短回應「不會」。
一審判決認定,梁軒安身為公司負責人,與被害女藝人權勢不對等,卻為逞私慾使用強暴手段性侵,犯後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甚至私下聯繫證人教導利己證詞,態度惡劣。判決書更指出,若梁上訴二審後始坦承犯行,不宜僅憑此從輕改判。
二審開庭前,梁軒安曾發出10點聲明,強調尊重法律程序,並指部分外界說法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其律師在一審期間「基本上不讓他說話」。他另澄清,被害人蔡小姐並非藝人,僅為一般表演工作者,基於善意提供工作機會;相關證人郭先生與其有法律糾紛,證詞中立性應由司法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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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
- 梁軒安二審聲請傳喚3名一審未傳證人
- 稱對勝訴有信心,感嘆「以後男生要特別小心」
- 透露若入獄不希望耽誤蕭淑慎,原計劃辦10週年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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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TVBS新聞、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梁軒安於二審開庭後受訪時表示對勝訴有信心,已聲請傳喚一審未傳的3名在場證人,並稱「以後男生要特別小心,女生也要特別小心」。他強調不怪任何人,只怪自己識人不清,並透露近期積極從事房地產、廣告招牌等工作,原計劃在結婚10週年時辦婚禮,若無法實現則不希望耽誤蕭淑慎。庭訊約30分鐘結束,梁軒安在法庭區逗留近1小時才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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