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大考中心公告116學年簡章 智慧眼鏡舞弊零分

已沉寂
2報告5篇5家追蹤自
分科測驗大考中心學測智慧眼鏡英聽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大考中心公告116學年度考試簡章
  • 智慧眼鏡攜帶入座一律視同舞弊,該節零分
  • 拒絕配合查驗者,最重取消考試資格
  • 英聽2次考試:115年10月17日及12月12日
  • 學測:116年1月22日至24日,共3天
  • 分科測驗:116年7月10日至11日,共2天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大考中心今(4)日公告116學年度各項考試簡章,因應科技快速發展,大幅加重科技舞弊罰則,其中智慧眼鏡罰則最重。

根據簡章規定,考生若攜帶智慧眼鏡入座,無論是否使用,一律視同舞弊,該節不予計分;若拒絕交出或拒絕配合查驗,將取消考試資格。行動電話與智慧眼鏡以外之電子穿戴式裝置,若隨身攜帶入座,無論是否關機,加重扣分;拒絕交出、拒絕配合查驗或有明確使用情事,該節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

為加強防弊,大考中心將視需要運用電子及金屬探測相關設備,檢查考生是否攜帶違規物品。考生報名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此類檢查。

各項考試日期方面,高中英聽舉辦2次,分別為115年10月17日及12月12日,各場次自預備鈴起共計60分鐘(預備10分鐘、考試50分鐘)。學測訂於116年1月22日至24日,共3天,考科包括國文(分國綜、國寫各90分鐘)、英文、數學A、數學B(各100分鐘)、社會、自然(各110分鐘)。分科測驗則於116年7月10日至11日舉行,考科包括數學甲、數學乙、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物理、化學、生物共8科,各科考試時間均為80分鐘。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加重罰則起因於115學年分科測驗全台首起智慧眼鏡舞弊案[3]
  • 手機罰則同步調整,不再區分關機與否,一律加重扣分[1]
  • 身心障礙考生植入式醫療器材無須申請,外部配件須審查[2]
  • 助聽器搭配遠距接收器僅限英聽使用,學測分科測驗禁用[2]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中時電子報、今日新聞、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罰則細節與身心障礙考生特殊規定。

大考中心明確指出,此次加重罰則係因115學年分科測驗出現全台首起升學考試智慧眼鏡舞弊案[3]。除智慧眼鏡外,手機罰則同步調整:隨身攜帶手機入座,不再區分關機與否,一律加重扣分——英聽扣3級分、學測扣3級分、分科測驗扣4級分[1];若拒絕交出或配合查驗,該節不予計分,情節重大者取消考試資格。

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方面,植入體內且無外部配件的醫療器材或輔具無須申請;非植入體內或雖植入但有外部配件者,須經審查通過始得使用。使用助聽器與電子耳搭配遠距聽覺輔具者,報名時須註明廠牌型號並檢附照片;英聽考試可使用遠距接收器,但學測與分科測驗不得使用任何具遠距收發功能的配件[2]。學習障礙、自閉症、情緒行為障礙、智能障礙考生申請特殊項目,應繳交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