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福部預告4類情況可遠端精神強制鑑定
- 適用情境含傳染病疫區、交通中斷、偏鄉等
- 新制8月上路,強制住院改由法院裁定
- 患者可透過視訊與法院連線,減少移動風險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報導)
衛福部心理健康司19日預告「強制鑑定緊急或特殊情形」草案,規範未來在4類特殊情況下,可透過「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設備」進行遠端強制鑑定,草案預告期為60天。
適用遠端強制鑑定的4類情況包括:傳染病流行疫區或有感染控制需求;災害事件或交通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指定精神科專科醫師無法到場;離島及偏遠地區無指定專科醫師;非偏鄉地區僅有1位指定專科醫師。
心健司長陳柏熹表示,《精神衛生法》新制今年8月上路後,強制住院將改由法院裁定,後續程序須納入司法程序。外界常將「強制鑑定」與「法院裁定」混淆,前者仍由精神科醫師評估患者病情,醫師提出有強制治療必要後,再向法院申請強制住院。
陳柏熹指出,考量患者緊急安置期間移動至法院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與不便,未來法官可透過視訊設備,讓身在醫院的病患直接與法庭連線,減少移動風險。此外,部分強制社區治療相關程序,除醫院外,也可能在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等具備視訊設備的場所進行。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