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竹縣文化局核定補助23案文資點,總金額近280萬元
- 每案補助上限15萬元,申請單位至少自籌30%
- 全縣78處文資點,補助率達81%
- 歷年累計執行208案,補助總額逾1600萬元
- 2025年起「暫定古蹟」納入補助權益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報導)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公布115年度管理維護補助結果,總計核定23案,補助金額近280萬元,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協助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建築群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投入日常維護。
補助項目涵蓋緊急支撐、消防安全設備、老舊電路更新、蟲蟻防治、漏水修繕、防災、防盜及保險等,近年極端氣候威脅下,經費也可支應緊急應變維修需求。補助依性質分級,優先補助具重要性或急迫性的緊急應變措施、定期維修、防災設施設備、無障礙設施及緊急救護等。每案補助以不超過提案總經費70%為原則,申請單位至少自籌30%,補助上限15萬元。申請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緊急應變需要則不受時間限制。
文化局長朱淑敏表示,此計畫自2015年推動以來,申請案件已從每年8件成長至近年接近40件。全縣78處文資點中,13處由文化局專案執行管理維護,其餘65處中已有53處曾申請補助,補助率達81%,歷年累計執行208案,補助經費總額超過1600萬元。此外,新竹縣成立「文資防護專業服務中心」,透過訪視輔導及教育推廣,協助各文資管理單位掌握保養維修、防災防盜、緊急應變及再利用經營管理的核心知能。
文化局提醒,新竹縣自2025年起已將「暫定古蹟」納入補助權益。補助申請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緊急應變需要則不受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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