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教育部25日公告「補助國立專科以上學校改善老舊校舍作業要點」,協助學校修繕校內古蹟、歷史建築與具文化資產價值的建物,每案最高補助5000萬元。補助比率上限為學校自籌經費的五成。
適用對象包括領有使用執照逾40年、屋頂或外牆嚴重損毀的教學研究建築,以及經評估需耐震補強或已結構性損壞且有立即危險的建築。學校須一棟一案申請,教育部核定各校同時執行最多兩案。教學研究建築補助比率上限為總工程經費五成,教育部可視情況提高至七成。
台大總務長廖文正表示,肯定教育部方案,但指出每校文資量體與狀況不同,以台大為例,依法登錄文資超過70處,目前準備好的修繕案就有6件,其中校史館一項約需3.5億元,5000萬補助不無小補,但全面修繕仍困難。他建議計畫能根據學校量體調整彈性,或建立文資修繕維護考評制度,落實後給予更多協助[3]。
台大校園文資數量居全台之冠,依法登錄的古蹟、歷史建築及紀念建築達83處,占台北市所有文資建物約15%,面積2萬4000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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