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知名建商陳姓董座持磁扣闖入前女友家性侵得逞
- 台中地院判強制性交1年10月、侵入住宅3月,均緩刑5年
- 需向公庫支付80萬元、提供60小時勞務及上法治教育課程
- 陳男曾聲請停押,法官以有反覆實施之虞駁回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報導)
台中某知名建商陳姓負責人兼總經理,今年3月底涉嫌持前女友住處磁扣闖入其家中,性侵對方得逞。警方獲報趕抵時依現行犯逮捕陳男,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5月底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今(27日)依強制性交罪判陳男1年10月、侵入住宅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5年,並交付保護管束,需向公庫支付80萬元、向公益團體提供60小時勞務,及上法治教育課程。全案仍可上訴。
該建商在台中經營多年,建案多位於傳統富人區及黃金地段,包括豪宅與精緻小房,總價達2、3000萬元不等,在地頗具知名度。中時電子報報導,該建商有「中部優質建商」之稱。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曾聲請停止羈押,主張女子當時可自由活動、未要求他離去或制止,且自己無前科、有正當工作,無逃亡或滅證之虞。但法官審酌陳男在偵查中自承非首次未經同意進入女子住處性交,且遭查獲時一度否認持有磁扣,直至警方追問才交出,有刻意隱匿證據之嫌,加上兩人認識近30年、斷續交往4年多,感情仍有糾葛,認定有反覆實施之虞,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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