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台中市一名蔣姓攤商今年2月1日上午,因不滿配偶林姓女子的員工搬貨時不慎將罐頭掉落在其鍵盤上,竟徒手將員工頭部壓向桌面撞擊,並勒住頸部,造成員工頸部挫傷、右膝及小腿擦傷等傷勢。員工事後驗傷提告,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蔣男坦承犯行,但始終未與被害人和解。法官查出,蔣男2024年曾因販毒案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案發時正處於緩刑觀護期間,素行不良[2]。考量其大學肄業、從事攤販、經濟小康等情狀,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1],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