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廢漁網回收獎勵每公斤15元,總量20公噸止
- 設4處暫置區,未設置漁港可撥專線收運
- 縣府5月起辦4場回收說明會[1]
- 目標減少廢漁網入海,保護海洋生態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報導)
屏東縣政府今年持續推動廢棄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設籍屏東縣的漁民可申請每公斤15元的回收獎勵,總回收量達20公噸為止。
縣府在東港區漁會、水利村漁港、塭豐漁港及枋寮漁港等4處設置廢棄漁網暫置區;未設置暫置區的漁港,漁民可撥打委辦單位大仁科技大學專線0970-233-322,由專人協助收運或安排送交地點。自由時報另報導,縣府自5月起陸續在東港、林邊、枋寮及恆春等4處區漁會辦理回收說明會,向漁民說明獎勵方式與交付流程[1]。
海漁所表示,廢棄漁網若未妥善處理,可能漂流海中形成海洋垃圾,或纏繞海龜、鯨豚等海洋生物。縣府今年以「回收便利化、分類精準化、再利用銜接化」為推動方向,期望從源頭改善回收品質,減少混雜垃圾及未分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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