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報導)
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與海洋保育署、各區漁會合作,持續推動廢漁網回收再利用計畫。截至114年度,已累計回收廢漁網246公噸。
今年度的回收作業將於7月8日、9日辦理,漁民只要將廢棄刺網去除石頭、垃圾等雜質,每滿10公斤即可兌換100元商品禮券。每人最高收購量以400公斤為限。
回收地點依漁港分區辦理:南區漁港(旗津、旗后、小港臨海新村、鳳鼻頭、中芸)於7月8日回收;北區漁港(興達、永新、彌陀、蚵子寮)於7月9日回收。
海洋局提醒,務必先去除廢棄漁網中的石頭、珊瑚礁、鉤子等雜質;原附在漁網上的配件可接受回收,但應分別包裝,不可混雜在漁網中,再打包帶至漁港秤重登記。
此外,回收作業現場開放藝術工作者、務農者或學術單位等有意願者免費索取,可事先預約。另針對國小學童,預計舉辦2場廢棄漁網再利用工作坊,讓學生認識海洋廢棄物對環境的影響,並培養對海廢藝術創作的興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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