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嬌發文揭露離婚時淨身出戶,獨自帶孩子租屋
- 前夫討回結婚戒指,並追討7年半房租
- 前夫未付贍養費與教育費,還拿走車與錢
- 阿嬌呼籲女性財產要登記在自己名下
(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報導)
女星阿嬌(謝雅琳)今(18)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揭露自己當年離婚的慘痛經歷,直言自己是「婚姻鬼故事的過來人」,雖然付出慘痛代價,但也換來「一次教訓,讓我終生受用」。
阿嬌透露,當年離婚時她幾乎是淨身出戶,獨自帶著孩子在外租屋打拚。她痛批前夫沒品,連結婚時男方花10萬元買的婚戒都討回,甚至追討「房租」。前夫主張,結婚七年半期間她住在公公提供的房子裡,因此離婚後應補償「過去七年半的房租」。此外,前夫不僅未支付小孩的贍養費與教育費,還拿走了她的車與錢。
經歷這段婚姻,阿嬌呼籲女性:「女人千萬不能心軟不能被愛沖昏頭,房產、現金、股票、銀行的戶頭,一定要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否則未來一旦面臨變故,看著所有付出化為烏有,「真的會氣到恨不得殺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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