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歲顏姓通緝犯駕車拒檢逃逸,在頭份遭警逮捕
- 顏男為雲林地檢署發布之殺人未遂通緝犯
- 逃逸過程共違規48件,最高可罰17萬400元
- 警方另依公共危險罪嫌將顏男函送法辦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苗栗縣竹南警分局員警昨(5)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在竹南鎮明勝路發現一輛自小貨車形跡可疑,上前攔查。46歲顏姓駕駛起初配合,但神情緊張,員警要求查證身分時,顏男突然駕車加速逃逸,一度跑上國道3號[2]。
警方通報線上警力攔截圍捕,顏男最終駛入頭份市八德二路巷弄內棄車逃逸,仍被員警追上制伏。經查,顏男為雲林地檢署發布的殺人未遂通緝犯,警方將其帶回偵辦,後續解送雲林地檢署歸案。
顏男逃逸過程中一路違規,警方共舉發48件交通違規,包括逆向行駛21件、紅燈右轉9件、闖紅燈4件、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4件及其他危險駕駛行為,罰款最高合計可達17萬400元。全案另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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