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義吳男將改造手槍及子彈藏於花盆內遭查獲
- 現場查扣改造手槍1支、子彈145發(含17顆達姆彈)
- 槍枝經鑑定具殺傷力,全案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槍砲可處5年以上徒刑
(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海巡署偵防分署嘉義查緝隊接獲情資,與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報請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於今年3月23日在嘉義地區查獲吳姓男子非法持有槍彈。吳男為躲避查緝,將改造手槍及子彈以保鮮膜、防水袋層層包覆,分別藏入民宅外的花盆內,仍遭警方識破。
現場查扣改造手槍1支、槍枝零件1批、子彈128顆及達姆彈17顆,共計145發子彈。改造手槍經鑑定確定具有殺傷力,宛如小型彈藥庫。全案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海巡署指出,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槍砲,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1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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