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女棄養2隻家貓至郊外,1隻2天後死亡
- 台南地院各判3月徒刑、罰金20萬元,緩刑2年
- 另須各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完成2場法治教育
- 另1隻未植晶片的貓下落不明,因無證據不另論罪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一對林姓、許姓母女因無意繼續飼養家中2隻貓,於2025年6月22日上午將貓載至台南市左鎮區山區一處教堂附近空地棄置。其中1隻已植入晶片的貓於2天後被發現死亡,另1隻未植晶片的貓至今下落不明。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2人共同違反《動物保護法》,各判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20萬元,均宣告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各向公庫支付6萬元及完成2場次法治教育課程。法官痛斥此舉「嚴重背離社會對生命尊重的基本要求」[1]。
林女偵查時供稱,原以為將貓放在該處會有人餵食,但並不清楚當地流浪貓餵養情況,也未思考家貓能否在野外獨立生活。法官指出,飼主若無力或無意繼續飼養,應向動保團體或中途之家求助,而非隨意丟棄。
至於另1隻未植晶片的貓,因無證據證明已受傷或死亡,法院認為此部分犯罪無法證明,但因與棄養致死犯行具裁判上一罪關係,不另為無罪諭知。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