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里長基層作業經費由15.5萬調升至30萬元
- 鄰長為民服務費由每月1000元提高至2000元
- 鄰長保險費由每年250元調升至1200元
- 村里長及鄰長補助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
- 全縣178位村里長、3730位鄰長受惠
(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花蓮縣政府宣布,原規劃於115年度推動的「村里長基層作業經費」、「鄰長為民服務費」及「鄰長保險費」三項調升措施,即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村里長作業經費與鄰長服務費追溯自今年1月1日起適用。
本次調整內容包括:全縣178位村里長的基層作業經費,由每人每年15萬5千元大幅調升至30萬元;全縣3730位鄰長的為民服務費,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2000元;鄰長保險費則由每人每年250元調升至1200元,將依各公所決標金額進行補助。
縣府說明,村里長屬無給職,作業經費為處理地方公共事務的公款,支用範圍限於村里環境小型改善、公共設施簡易維護、災情查報、政令宣導、關懷訪視等事項。後續將依核定預算及作業程序,儘速撥款予全縣13鄉鎮市公所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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