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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酸換膚灼傷案 經銷商涉賣過期品遭逮

已沉寂
2報告12篇10家追蹤自
化妝品果酸換膚衛生局詐欺高雄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高雄女子果酸換膚遭誤用70%高濃度,臉部大面積灼傷
  • 衛生局追查發現診所用過期16個月果酸產品
  • 上游經銷商奇瑩國際涉將過期原料重新裝瓶、竄改日期販售
  • 另委託國內及義大利工廠私製仿冒品,偽裝原廠進口
  • 不法獲利初估約2600餘萬元
  • 嚴姓負責人80萬交保,兩名子女各30萬交保
  • 衛生局對業者開罰100萬元,命產品下架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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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26歲陳姓女子今年4月前往皮膚科診所進行果酸換膚療程,美容師誤將40%濃度果酸拿成70%高濃度,且停留時間超過10分鐘,導致陳女臉部大面積灼傷、結痂,幾近毀容。衛生局稽查發現診所使用的果酸產品已過期16個月,進而追查到上游經銷商「奇瑩國際有限公司」涉嫌長期販售過期及私製產品。

高雄地檢署指揮市調處、衛生局組成專案小組,6月10日搜索經銷商工廠、公司及嚴姓負責人住處等3處,傳喚嚴男等5人到案。檢方查出,嚴男自1998年起代理某美國品牌保養品,但2007年後即未再向原廠進口,明知庫存原料已過期,仍重新裝瓶、偽造製造及有效日期標籤,販售給多家醫療院所。此外,嚴男在未獲授權下,委託國內及義大利工廠製造同類產品,以英文標示偽裝成原廠進口商品銷售。

檢方初估,過期及仿冒產品銷售不法獲利約2600餘萬元。訊後認嚴男及其擔任公司幹部的子女涉犯加重詐欺取財、妨害農工商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裁定嚴男以8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兩名子女各以30萬元交保。

衛生局表示,業者未經核准擅自製造化妝品,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已依法裁處100萬元罰鍰,並命業者立即下架回收相關產品,通報各地衛生機關協助追查。衛生局也將對診所使用過期產品依法裁處2萬至500萬元罰鍰。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至少3家醫療院所使用該過期產品[5]
  • 受害診所稱業者售價比同級貴,已全面停用[5]
  • 診所醫師稱問題在停留時間,非產品過期[7]
  • 陳女施作時多次反應刺痛,診所僅回「應該只會癢癢的」[4]
  • 嚴姓負責人為女性,一家三口涉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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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東森新聞、三立新聞等6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受害診所回應及產品流向細節。公視新聞報導,檢方確認至少3家醫療院所使用該過期產品,且診所表示業者售價比同級產品還貴,不少診所為確保品質選擇高單價商品卻受騙,已全面停用該經銷商所有產品[5]。東森新聞獨家取得受害診所醫師說法,醫師稱「它還是果酸,不會過期就變鹽酸或硫酸,單純就是停留時間的問題」,並表示若業者已跑路,「再去落井下石,我覺得也沒有太大意思」[7]。TVBS報導則補充,陳女施作時感到劇烈刺痛並多次反應,但診所員工僅冷淡回覆「應該只會癢癢的」[4]。此外,三立新聞報導,嚴姓負責人為女性,與兩名子女一家三口涉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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