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蘭2歲童因早產腦損傷等重症接受安樂死
- 此為2023年兒童安樂死擴大適用年齡後首例
- 醫療團隊對是否實施安樂死意見分歧
- 審查委員會最終認定符合安樂死條件
荷蘭2歲童安樂死 成新制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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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安樂死安樂死荷蘭醫療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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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荷蘭一名僅2歲的幼童因出生時極度早產,飽受多重疾病折磨,最終在父母與醫療團隊共同決定下接受安樂死。此案例是荷蘭2023年將安樂死適用範圍擴及1至12歲兒童後,首宗公開的相關案例。
這名幼童出生時僅26週,屬於極度早產兒,在短短24個月的生命中,長期受到嚴重腦損傷、腦性麻痺、視力障礙、難以控制的癲癇,以及肺部積痰導致的嚴重呼吸困難等問題折磨。
主治醫師評估所有治療方案均無法有效緩解病童痛苦後,與家屬共同決定提出安樂死安排。過程中曾徵詢多名獨立醫師意見,部分醫師認為病童當時未持續處於「無法忍受」的痛苦狀態,且仍有緩和醫療等替代方案,對實施安樂死有所疑慮;但另一名受邀評估的醫師則認定,病童已明顯承受無法忍受的痛苦,且符合相關醫療與法律條件。
荷蘭「晚期墮胎及新生兒與兒童終止生命審查委員會」最終接受主治醫師的判斷,認為病童的運動能力、行為及人格發展均嚴重受損,且病情無好轉可能,父母與醫療團隊一致認定其痛苦已無法透過其他方式解除,符合安樂死條件。
荷蘭自2002年起將安樂死合法化,2023年進一步將適用範圍擴大至1歲至12歲、罹患嚴重疾病且符合嚴格條件的兒童。根據規定,兒童安樂死須經父母同意,且病童須處於無恢復可能的極度痛苦狀態。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