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蘭證實首例未滿12歲病童依法完成安樂死
- 該童為2024年修法將適用年齡擴及1至12歲後首例
- 官方未透露病童性別、年齡及病症細節
- 此案已移交檢方審查醫療團隊是否完全合法
- 荷蘭2002年即為全球首個安樂死合法化國家
(綜合TVBS新聞、東森新聞、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荷蘭衛生部長赫爾曼斯(Sophie Hermans)22日向國會提交年度審查報告,證實一名未滿12歲的重病兒童已依法完成安樂死,成為2024年修法上路以來首例。基於隱私考量,官方未透露該名兒童的性別、年齡及病症詳情。
荷蘭2024年修改安樂死相關法律,將適用對象擴及1至12歲身患絕症的兒童。在此之前,荷蘭僅允許新生兒及12歲以上未成年人申請安樂死,1至12歲兒童因被認為無法自主決定而處於法律灰色地帶。根據現行規定,兒童安樂死須同時滿足三項嚴格條件:孩童承受無法緩解的劇烈痛苦、經醫療評估已無康復可能、徵得父母同意,且須取得第二位醫師的獨立意見,確保申請非出於外力壓迫。
此案目前已移交荷蘭檢察機關,將審查主治醫師的處置是否完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赫爾曼斯表示,審查委員會的詳細報告將於近期對外公布。
荷蘭於2002年成為全球首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適用於患有不治之症的成人,兒童安樂死議題長期存在爭議。與此同時,英格蘭與威爾斯近期也重新嘗試推動安樂死合法化,工黨議員愛德華茲(Lauren Edwards)宣布將向國會重新提交《末期成年人(生命終結)法案》,但該法案在英國政壇面臨強烈批評,反對者擔憂將對社會弱勢群體構成威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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