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籍工作船3月底於東引損壞台馬3號海纜
- 連江地檢認定何姓船長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 船長作業前曾向中華電信確認下錨座標
- 因水下探勘有國安疑慮,相關單位同意取消探勘
- 現場無人知曉海纜位於船體正下方
- 告訴人可聲請再議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中國籍工作船「海虹工66」3月30日晚間於東引執行擱淺漁船「閩連漁63896」打撈作業時,損壞台馬3號海纜。連江地檢署日前偵結,認定何姓船長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書指出,該擱淺漁船原擬採整船吊掛移除,但因水下勘查有國安疑慮,相關單位同意取消水下探勘,改由中華電信派員協助現場定位,以避開纜線區域。檢方根據中華電信員工證詞及何姓船長手機通訊紀錄,認定船長下錨前確有向中華電信人員確認座標,試圖避開纜線。
中華電信員工證詞顯示,原計畫為吊掛漁船,因吊掛失敗改採破壞船體,但現場無人知曉海纜就在船的正下方,亦無人阻止作業。海纜受損後,中華電信派員水下探勘,才發現擱淺船體部分殘骸壓在海纜上方。
檢方認為,何姓船長作業前已提供下錨位置並經確認,過程中雖更改作業方法,但因事前未進行海底探勘,當下未能確認漁船位於海纜上方,且被告係依循指示執行清除作業,難以認定應負過失或故意毀損海纜責任。告訴人可聲請再議。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