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船「亭凡川2號」勾斷台馬二號海纜,船長判刑6月
- 船長違規在距岸12浬內拖網,且未開啟AIS警報
- 法院認定有過失,致馬祖通訊一度中斷
- 船長否認犯行,無調解意願,可易科罰金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去年2月,拖網漁船「亭凡川2號」在新北市三芝外海違規作業,不慎勾斷中華電信「台馬第二號(TDM2)」海底光纜,導致馬祖通訊一度中斷。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電信管理法過失毀壞纜線罪,判處船長呂慶孝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呂慶孝於2025年2月16日中午12時許,駕駛總噸位50噸以上的「亭凡川2號」,在新北市三芝、富貴角西北方海域進行拖網捕魚。該船依法不得在距岸12浬內拖網作業,呂仍違規作業。此外,船舶出港後應維持AIS(自動識別系統)正常運作,以接收海纜警戒訊息,但呂未開啟AIS警報功能,致無法收到告警。拖網尾端260公斤網板勾到海纜,在漁船持續拉扯下導致芯線斷裂,於當日中午12時49分中斷通訊。
呂慶孝審理時否認犯行,主張AIS警報原本就是關閉狀態,非他設定,也不知道海底電纜確切位置。但法院認為,海底電纜位置屬公開資訊,漁會也曾配合宣導,呂在偵查中也承認知道海底有電纜,仍違規拖網且未維持AIS正常運作,認定有過失。法院審酌呂始終否認犯行,且無調解意願,考量其國中畢業、從事漁業、月收入約7至8萬元等情況,判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