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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佩慈護未婚夫告贏媒體 獲賠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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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名譽權吳佩慈紀曉波鏡週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吳佩慈與紀曉波告贏《鏡週刊》不實報導
  • 法院認定「遭FBI通緝」等內容構成名譽侵權
  • 鏡傳媒及記者須賠償紀曉波、吳佩慈各100萬元
  • 判決要求下架報導並連續30天登載判決書主文[1]
  • 吳佩慈發聲明強調「絕不姑息造謠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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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女星吳佩慈與富商男友紀曉波交往多年,育有4名子女。2年前《鏡週刊》報導紀曉波「遭美國FBI全球通緝」、「經手粉色交易」,兩人提告民事損害賠償。上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勝訴,吳佩慈今(16)日在IG貼出勝訴聲明。

根據判決,法院認定涉案報導內容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構成名譽侵權,全盤支持原告全部核心訴訟請求。《鏡週刊》所屬鏡傳媒公司及記者須連帶向紀曉波與吳佩慈各支付新台幣100萬元賠償金,共計200萬元,並下架刪除不實報導,連續30天在《鏡週刊》網站首頁置頂登載判決書主文全文[1]。

吳佩慈在聲明中強調:「本次勝訴,係本人及家人近年針對不實新聞報導、網路不實謠言開展維權取得的又一份生效勝訴裁判文書。」她表示後續將持續依據法律途徑捍衛全家人的合法名譽權益,「絕不姑息各類造謠、抹黑行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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