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逸財金負責人溫峰泰涉吸金逾30億元遭起訴
- 檢方求刑12年,3名高階主管各求刑9年
- 逾千名投資人受害,年息7%至12%保本話術誘騙
- 資金來自2014至2019年間匯往海外4帳戶
- 溫峰泰另涉寶島極光假交易案,5月已100萬交保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5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12)日偵結天逸財金科技服務公司涉嫌違法吸金案,依違反《銀行法》起訴實際負責人溫峰泰等11人,並對溫峰泰具體求刑12年。檢方認定,溫峰泰自2012年至2021年間,主導設立天逸、天盈、VTEAM、穩利、SUCCESS、重慶寶亞等境內外公司,對外宣稱擁有中國政府核准的應收帳款業務執照,以經營大陸地區應收帳款業務為名,設計「利保多一號至四號」、「加利保一號與二號」等金融商品,並架設「基金隊長」網站,標榜保本且年報酬率7%至12%,吸引超過千名台灣投資人參與。
檢方統計,根據央行外匯局提供2014年1月至2019年5月的匯款資料,投資人匯往天逸海外4個帳戶的資金總計1億54萬6341美元,折合新台幣約30億1639萬元。自由時報進一步報導,僅天盈公司設於第一銀行的帳戶,累計入帳金額即高達13億1407萬餘元[2]。
檢察官認為,溫峰泰主導全部吸金架構,直接指揮集團內所有公司資金調度,犯罪期間長達9年,非法吸金規模龐大,侵害金融秩序及國民財產法益甚鉅,建請法院判處12年以上有期徒刑。總經理高維屏、副總張榮貴、天盈公司負責人王志模3人身居要職,各求刑9年。
此外,溫峰泰另涉入上櫃公司寶島極光(後更名為富育榮綱)的假交易案,被控主導寶島極光斥資1300萬餘元及200萬美元向天逸集團購買無效軟體及旗下基金,今年5月遭檢調搜索約談後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