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峰泰涉掏空寶島極光約2815萬元遭北檢起訴
- 手法包括人頭勞健保、無償換辦公室、購買無用系統
- 温峰泰另涉吸金30億元案,遭求刑12年
天逸財金創辦人涉掏空寶島極光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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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天逸財金寶島極光掏空温峰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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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偵辦天逸財金科技公司創辦人温峰泰涉嫌掏空上櫃公司寶島極光(現更名富育榮綱)案,認定温峰泰等人於2018年入主後,透過三種手法在2年內造成寶島極光損失約2815萬元,16日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起訴温峰泰、高維屏、楊家銀、陳銘寬等4人。
起訴指出,温峰泰為節省天逸公司人事成本,指示將天逸10名員工的勞健保掛在寶島極光,由寶島極光支付2年薪水共530萬餘元,但這些員工實際上全為天逸工作。此外,温峰泰不顧寶島極光主管反對,強行將剛裝修添購新設備的辦公室,與天逸承租多年的老舊辦公室無償交換,造成寶島極光認列972萬餘元損失。
2020年間,温峰泰指示高維屏等人主導寶島極光向天逸武漢分公司購買「跨境金融系統」或「跨境貿易供應鏈金融系統」,並偽造專家評估及假驗收確認書,在收到貨前即支付美金45萬2000元(約新台幣1312萬餘元),但該系統對寶島極光無實際效益。
另案,温峰泰先前已因涉嫌透過天逸公司及「基金隊長」服務網站,推出保本固定配息借款方案,5年吸金高達30億餘元,今年6月被依違反銀行法起訴,檢方對其求刑12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